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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om ip-legal
Performs structured preliminary freedom-to-operate (FTO) patent review for products/processes. Builds claim charts for top patents. Does not provide legal opinions.
npx claudepluginhub zhou210712/claude-for-legal-zh --plugin ip-legalHow this skill is triggered — by the user, by Claude, or both
Slash command
/ip-legal:fto-triage [描述产品 / 工艺 / 功能及法域 — 或仅描述对象,我会继续询问][描述产品 / 工艺 / 功能及法域 — 或仅描述对象,我会继续询问]The summary Claude sees in its skill listing — used to decide when to auto-load this skill
**这不是自由实施(FTO)法律意见。** 正式FTO法律意见需要由执业专利律师基于全面检索、
Structured first look at potentially blocking patents for a product, process, or feature. Builds claim-chart first passes and flags open questions for patent counsel.
Conducts Freedom-to-Operate (FTO) patent claim analysis using Espacenet tools to identify in-force patents, map claims to product features, check legal status, and produce structured risk assessments.
Provides IP guidance for developers: prior art searches, patentability assessments, claim drafting, strategy advice, full patent drafts, and FTO analysis. Informational only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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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不是自由实施(FTO)法律意见。 正式FTO法律意见需要由执业专利律师基于全面检索、
完整的权利要求解释和逐要素侵权分析出具。专利侵权是严格责任(专利法第11条 [法条原文]);
故意侵权可能导致惩罚性赔偿(专利法第71条:可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[法条原文])。
"未发现明显障碍专利"的结果意味着本次初检未发现——不意味产品可自由实施。
~/.claude/plugins/config/claude-for-legal/ip-legal/CLAUDE.md。如包含 [占位符],停止并引导至 /ip-legal:cold-start-interview。本技能绝不作出产品可自由实施的结论。若不确定,标注——由专利律师决定。
/ip-legal:fto-triage "面向消费级可穿戴设备的端侧语音识别模型,中国市场首发"
插件中最响的护栏。在每个输出的顶部说这句话。不要遗漏。不要弱化。
这不是自由实施(FTO)法律意见。 FTO法律意见是专业的法律判断,通常由执业 专利律师基于全面检索、完整权利要求解释和对每项相关专利每项权利要求的逐要素 侵权分析出具。本次初检是对可能存在内容的首次结构化审查。"未发现明显障碍专利" 的结果意味着本次初检未发现——不意味产品可自由实施。专利侵权是严格责任 (专利法第11条);故意侵权可能招致惩罚性赔偿(专利法第71条:可确定数额的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)。是否制造、使用、销售或进口的决策是基于正式FTO研究和律师 判断的商业决策——而非基于本次初检。执业专利律师在任何人依赖此作出产品决策前进行评估。
低估障碍专利是单行道——产品上市、一年后被取证、惩罚性赔偿在桌上。高估是双行道——律师在审阅中缩小清单。始终留在双行道一侧。
阅读本次初检意味着阅读关于专利的内容。在某些情况下,阅读关于专利的内容可能成为未来故意性分析的考虑因素。这是输出在律师使用时标记为保密的原因之一,也是非律师输出被框定为供律师审查的研究的原因之一。不要在保密渠道外讨论本次初检发现的具体专利。
事项上下文。 检查实践级 CLAUDE.md 中的 ## 事项工作区。如果 已启用 为 ✗,跳过。如果已启用且无活动事项,询问。专利FTO事项特别常见于需要隔离团队或增高保密级别的事项开启时。尊重事项的保密标记。
FTO初检前,读取实践档案。提取角色、注册地、专利律师联系人、可用集成和决策立场。
若配置文件含占位符,提示用户配置或使用临时模式。
一次性询问:
我来做FTO初检。几个问题先:
- 产品、工艺或功能。 被制造、使用、销售或进口的是什么?通俗描述——技术本质,非营销话术。
- 技术细节。 任何架构图、权利要求相关规格、公开产品页面或技术文档可分享?(细节越多,初检越真实。)
- 法域。 将在哪里制造、使用、销售、许诺销售、进口?(根据专利法第11条,每个行为均为独立的侵权行为
[法条原文]。)- 已知专利。 是否有已在关注范围内的专利——竞争对手组合、已知标准必要专利池、已收到的警告函、工程师提到的东西?
- 时间。 离上市多近?如果是数月后,初检算早,规避设计还在桌面上。如果已在出货,我们处于控制下行风险模式。
等待回答。如果描述模糊,追问一次技术本质。
本技能分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。 如果关注列表中的专利是外观设计专利(专利号前缀为"外观设计"),标注并路由出去,不要做权利要求对照:
infringement-triage 外观设计分支和外观设计专利律师。外观设计专利不在本FTO初检中分析。[法条原文])。读取 ## 可用集成。如无专利数据库连接,在输出中明确说明。不从模型知识推断专利并呈现为检索结果。
记录:专利号(及申请号)、法域、名称、权利人和发明人、优先权日和公告日、届满日、法律状态(确认年费缴纳情况)、权利要求数量、已公告的独立权利要求。
不做静默补充。 如果检索发现专利,归因结果。绝不编造专利号或"填充"权利要求要素。
这是初检的核心。选择对产品具有最合理解读的专利——通常是技术映射最接近的2-5个——逐要素分析每项独立权利要求。
对每个选定的专利,针对每项独立权利要求写一份权利要求对照表:
| 权利要求要素 | 产品是否实施了该要素? | 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"一种[前序部分]" | [是 / 否 / 可能 / 取决于解释] | [一句话——产品中什么映射;什么不映射;什么模糊] |
| "包括[要素1]" | [是 / 否 / 可能] | [映射或缺口] |
| "其中[要素2]" | [是 / 否 / 可能] | [映射或缺口] |
对照表规则:
决策立场: 本技能绝不作出"不侵权"的结论。
每个在初检中出现的专利应产出一份正式FTO研究会回答的开放问题清单。例如:专利是否可执行?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关于某术语说了什么?该权利要求是否曾经历无效宣告请求?是否已有可用许可?
按初检发现分组。始终标注故意性风险:如果初检发现了具体专利,公司现在已知晓。在没有进一步分析的情况下继续推进可支持故意性认定。律师应记录前路。
冠以工作成果抬头。
[工作成果抬头]
# FTO初检 — 初步审查(非法律意见)
**这不是自由实施法律意见。** 正式FTO法律意见需要全面检索、完整权利要求解释和由
执业专利律师进行的逐要素侵权分析。专利侵权是严格责任(专利法第11条);
故意侵权可能导致惩罚性赔偿(专利法第71条)。"未发现明显障碍专利"的结果意味着
本次初检未发现——不意味产品可自由实施。
**初检结果:** [🟢 / 🟡 / 🔴 — 一句话说明理由]
## 对象
- **产品 / 工艺 / 功能:** [技术本质描述]
- **依赖的技术细节:** [审查了什么]
- **范围法域:** [制造 / 使用 / 销售 / 许诺销售 / 进口 — 依专利法第11条]
- **时间:** [上市前 / 即将上市 / 已出货]
## 检索范围
- **已检索数据库:** [列出 — 或"未运行专利数据库检索"]
- **查询/方式:** [查询文本、技术领域、关键词、分类号]
- **日期/日期窗口:** [检索日期]
- **未检索的:** [列举]
*如未运行数据库检索:* **未运行专利数据库检索。**
## 已识别专利
| 专利 | 法域 | 权利人 | 优先权日/公告日 | 届满日 | 有效? | 来源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[号] | [CN/...] | [权利人] | [日期] | [日期] | [是/否/未核实] | [检索结果链接或"用户提供"] |
## 权利要求对照 — 初步分析
### [专利号] — 独立权利要求[N]
> "[权利要求N的确切文字]"
| 要素 | 产品是否实施? | 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[要素1] | [是/否/可能] | [映射或缺口] |
**字面解读:** [每个要素均映射 / 一个或多个要素未清晰映射 / 权利要求解释对要素[Y]具决定性]
**等同侵权(仅标注):** [等同解读合理 / 不太可能 / 审查历史显示禁止反悔]
## 开放问题
- [问题1]
## 建议后续步骤
- [专利律师全面FTO研究]
- [规避设计选项]
- [许可 / 无效宣告 / 风险分析由律师指导]
## 故意性说明
本次初检发现了具体专利。在已知此信息后未进一步律师审查即继续推进产品,可支持故意性认定和增强赔偿。前路由专利律师记录;上市、规避设计或许可的商业决策由正式FTO研究和律师判断支持——而非本次初检。
## 引用验证
本备忘录中的每个专利号、权利要求引用、日期和审查事实在依赖前必须与权威来源核对。
权利要求引用是最常见的错误点位——一个字就改变分析。不要引用你无法打开的检索结果。
如果角色为非律师,在发出输出前附律师咨询提示和简要材料。
以符合 CLAUDE.md ## 输出 的下一步决策树结束。